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70多了在工地做工不小心被工地的铲车压断了脚,经过诊断是粉碎性骨折。工地的负责人说他们会承担医药费和每天10快的生活费,一直到脚好为止。。我想问一下这是交通事故还是按照工伤处理还是人身伤害。 问题补充: 律师说是人身伤害,因为是在工地做小工没有什么劳动合同,不能算工伤,经过法医认定是8级伤残。我想请教各位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
明理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8条“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谢谢!